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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19年健康管理师考试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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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4日16:30止(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00弄17号103室
联系人:钟老师   021-52736771*805
       傅老师   021-6359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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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 立即报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第1次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40号】文件精神,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上

海地区2019年第1次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报考健康管理师(三级),  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

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请报考本次鉴定的各相关机构及个人从即日起至上海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进行报名。相关机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学校许可证》。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4日16:30止(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30-11:30  13:3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上海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00弄17号103室。

      (四)报名提示:

           1.提供的报名资料须真实、准确,仅限受理工作学习在上海地区的学员,考生不得跨地区参加考试。

           2.如报名机构、工作单位或个人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加入诚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虚假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学历、培训结业

证书、工作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 : 4月27日 9:00-11:00  14:00-16:00(人机对话 )

       (二)考试地点 :请考生详见《准考证》。

       (三)考务费 :350元/人。

                   名 称:上海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宁支行 账 号:98470155260000519

                    联系人:钟老师 021-52736771*805

                                    傅老师 021-63596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