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准则。根据机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契合的服务标准和原则,改善服务的态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服务环境。各办公室、教室要保持整齐有序,洁净明亮的工作环境,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三、服务措施。应在服务场所内醒目位置公开公布承诺内容。 严格配套相应服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四、服务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广泛发展内外部监督,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服务的质量。
五、违诺处理。实行服务承诺制度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对未按规定要求实行承诺服务的,机构将做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或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六、本制度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由上海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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